近日永丰食品(835566)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7年3月2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刘丽华递交的辞职报告。
据挖贝网了解,刘丽华不持有永丰食品股份,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刘丽华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丽华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丽华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刘丽华将继续履行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聘任新财务总监。
永丰食品表示刘丽华虽辞去董事职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前,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继续履行其财务总监职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刘丽华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刘丽华,公司董事,女,1958年4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0年8月至1996年9月任吉化股份公司电石厂财务科副科长;1996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吉华集团公司精细化工厂财务科科长;2000年3月至2013年4月任中油吉林石化公司财务处高级主管;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吉林市大雷房地产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自由职业;2015年1月至今任吉林永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兼任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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